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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2021年)第6期

作者:
来源:
风险合规部
发布时间:
2021/02/23
浏览量:

监管动态

     近日,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2月18日起施行。《办法》一是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监管。二是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规定了职责分工。三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四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声誉风险日常管理工作。五是明确了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责任分工、监管措施等。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在发生财务报表重述导致绩效薪酬依据的财务信息发生较大调整等4种情况下,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回向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超额发放的所有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在发生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或偏离合理区间等4种情况下,应当追索扣回负有主要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相应期限内的全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其他责任人员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绩效薪酬。

(风险合规部提供)